近年来,随着海南自贸港的建立和一系列支持金融行业发展政策的落地和实施,海南省以开放迎客的姿态、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营商环境、务实的做事风格赢得了全国各地基金机构的青睐,以下是关于海口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
1.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集聚。对新注册或从省外迁入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首ci实缴注册资本不同给予880万-6600万元不等的奖励。
2. 鼓励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提升管理规模。对新注册或从省外迁入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规模给予zui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扶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对在海口区域内租用办公用房三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租房补贴。
【适用对象及条件】
1、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地均在海口、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且具有法人资质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
2、申报办理:本措施各项奖励以年度集中申报为主,每半年受理一次。
3、约束条件:申请相关奖励、补助的机构期间因违法违规、团队解散、搬迁等内外部因素导致丧失展业能力的,依法追回所享受的奖励和补助。各项优惠政策可按就高原则享受,不得重复。
政策依据:
5月24日,海口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