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税务代理介绍发票章的使用
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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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工商税务代理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只能作废重开。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 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盖了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只能作废重开。 政策参照:同上。   

3、发票专用章盖反了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 不过,最好还是注意下,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 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不过实务中也会有很多企业在记账联盖章,也是可以的。   

5、电子发票打印后需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不需要。 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非要再盖一个章,其实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 款。 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不过,现实中出现未盖章的发票,只要是合理合规开出的发票,只要补上章就可以了,很少会被罚款。